且看新浪圈钱的丑陋伎俩!我们都被骗惨了!
(正义联盟按:本文由原新浪短信网址无锡代理商供稿,无锡代理商的经历,也是联盟众多代理商的亲身经历与伤痛,希望本文能让善良的人们通过活生生的事实,认清新浪欺诈圈钱的丑恶本质!) 我是一个老网民,从97年第一次上网开始,打开浏览器,一般都习惯首先浏览新浪的主页,因为新浪的资讯内容广泛、质量上乘、且更新速度快,时间长了就养成了一种根深蒂固的习惯,而在这十年的网民生涯里,新浪良好甚至可以说优秀的品牌形象日积月累一点一滴地渗入心中,难以磨灭,直到某一天我偶然间在新浪的页面上看到那句让我至今后悔莫及的广告语………
“一年赚一生的财富”
现在的年轻人大学刚毕业,面对激烈的就业竞争和少得可怜的薪水,以及买房、结婚、生子的沉重生活负担,对于财富的渴望是异常强烈的。所以,当我在新浪的页面上看到“一年赚一生的财富”的广告语时,怦然心动。当我点开链接,扑面而来的广告语塞满了我的视线,占据了我的心灵:
“中国移动商务第一品牌”,
“颠覆传统模式、掀起商务革命”,
“赶超,新财富浪潮”,
“2007年中国最具投资价值的网络品牌,继3721、百度之后最激动人心的中国互联网事件”,
“把企业营销从1亿网民扩展到5.5亿手机用户”,
“复制攒钱模式、克隆成功经验”,
“命运与机遇的邂逅,财富与时代的撞击”,
“拇指赢天下、短信定乾坤”……
我眩晕了,沉浸在新浪和网域编制的美好梦境里。我没有多想,因为在我和大多数人心目中,“新浪”这两个字就代表信誉、品质、实力和保险。
经过短暂的思考,充分相信新浪的品牌和实力,特别是社会公信力,我觉得这个项目很有前途,新浪的品牌就是保证,所以立即抢在别人前面交了两万定金,这两万是我们工作几年省吃俭用攒下的一点微薄的工资。面对剩下的9.8万资金缺口,我搭上了自己的嫁妆钱,又找亲戚借了几万块,终于凑够了加盟所需的费用,然后奔赴北京签订代理协议,拿下了无锡地区的代理权。
前途漫漫
回到无锡,我们租赁了办公地点,办起了公司,招聘销售人员,准备认认真真干一番事业。但是,业务的开展却并不如新浪和网域宣传的那样红红火火,轻而易举。经过一段时间的业务开展,以及和市场同类产品的比较,我们发现在夸大宣传的背后,新浪短信网址其实是一个相对粗糙和低级的产品,并没有达到其所宣传的功能效果,甚至有宣传的功能至今未能实现。甚至新浪短信网址的功能还不如其他一些规模远较新浪要小的公司推出的类似产品。难道这就是新浪称雄业界的技术实力的体现?
另一方面,网域无界公司(以下简称网域)承诺,助力各地代理商更好的开展业务。但大规模的中央级媒体的宣传推广少得可怜,并且仅限于个别媒体的非黄金时间段或非重要版面,力度和广度本来就不够,到了四月份以后,连这点少得可怜的广告推广几乎都没有了。网域公司未能履行当初的承诺,很好的宣传和推广这个项目,而是把工作重心放在招商和收取加盟费上,一开始的动机和思路就不对。而他们同时承诺的产品完善和技术升级成了招商用的宣传口号!无论是新浪还是网域根本就没有人去关心和从事这个工作。
新浪短信网址发展到这个地步,新浪也好,网域也好,都没有人来真正关心和努力的推广这个项目,像当初承诺的一样把她当成远大的事业、朝阳产业,不遗余力的来推广和培育。网域除了招商和收取加盟费用,各地代理商看不到任何实质性的努力和措施。除了遥不可及的希望,代理商什么都看不到。代理商QQ群内(由新浪短信网址代理商自发组成的QQ群)弥漫着失望和不满的气氛。
代理商变经销商,千万元不翼而飞
就在这项目停滞不前,代理商彷徨无奈的时候,石破天惊的一幕出现了。
07年7月2日,新浪未经网域公司和各代理商同意,擅自在短信网址项目运营网站,以“代理商公告”的形式在网上发布如下消息:
“自2007年7月2日起暂时停止发展新浪短信网址业务各级代理商,同时新浪短信网址各级代理商不得以传销的模式发展下级代理……”
新浪未通告全国各级代理商,使所有人措手不及。网域自称很惊讶,而新浪却说4、5月已经和网域协商此事。
新浪的单方面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代理商和网域无界签署的《授权注册代理商认证协议书》(以下简认证协议)第十三条规定:
“甲方可以发展下级代理商,甲方在其区域内有权招募新浪短信网址授权注册下级代理商或发展客户,但三级代理商不得再行招募下级代理…”
新浪此公告的出台,严重践踏了合同的神圣性,使原先各地代理商与全国总代理(网域)签订的“认证协议”无法继续履行。同时,严重不当的措辞和表述,使不明真相的客户和社会各界在浏览网页的时候,对新浪短信网址的合法性产生强烈的质疑,对代理商的业务经营活动产生了致命的影响,使得业务停滞,无法开展。
此后,为消除不利影响,妥善解决这一影响新浪短信网址业务开展的致命的突发事件,各地代理商通过不同途径与新浪和网域进行沟通,希望消除这一不利影响。同时部分代理商相约于6月28日左右至北京分别与新浪和网域有关负责人碰面,寻求合理解释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