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12
发新话题
打印

网编训练营第十一期:李俊慧讲述互联网法律

本主题由 放屁崩坑玩 于 2008-11-14 22:11 解除高亮

网编训练营第十一期:李俊慧讲述互联网法律

注:和以前一样,个人在训练营中的体会,不保证对,仅供参考。有错误还请指出。

嘉宾李俊慧首先介绍了一下中国互联网法律的发展历程,并给大家讲解了常识性的互联网法律知识。随后会员进行提问,请教李俊慧一些工作中的问题,包括拿捏不准的法律界限、遇到纠纷的常规处理办法等。

互联网法律这一块,嘉宾主要讲解了针对整个互联网的一些法律法规等,因现在不太清醒等原因 ,这里不再赘述,有需要了解的可以自己查阅一下相关资料。这里主要说一下其中与网编日常工作有关的、需要注意的几个点:

关于散播谣言

大家应该记得不久前有这样一条新闻,大意是某网络编辑利用职位之便在自己网站上发“预测地震”的帖,所谓“神帖”被多家网站转载(传播——让很多的人接受到了这一信息。有些“预测帖”中还提到了以后要发生的灾难,很容易造成社会恐慌),该员工被开除(似乎后来被拘了,不太清楚)。

作为网站编辑,与散播谣言有关的,应该就是点击率了。谣言可能最容易被点击,因为这些一般都是说得很玄的东西(巧合、预测、真相之类的吧),很容易激起大家的浏览欲望。这时候一定要醒醒了,当你沉醉在飙升的点击率之间时,已经触犯了法律。

关于诽谤、诋毁其他个人或公司的内容

在news或BBS中,恶意诽谤、诋毁其他个人或公司是不被允许的。例如,在bianews社区发布一则攻击腾讯的帖子,即使在帖内明确标明了“注:只是个人看法”、“只是个人猜测”等诸如此类,同样是不合法的。在BBS中发布主题,本质上已经是一种传播行为;在私人博客中相对宽松一些,但对于博客编辑需要注意的是,对博客进行“推荐上首页”操作后,实际上已经淡化了“私人博客”的概念,推荐后带来大量点击,博文被很多不相干的人浏览,实际上算个小媒体了吧。

若没有及时发现诽谤、诋毁信息,在收到相关被侵权者删稿要求(证明文件、声明等)后,应尽快作出处理,停止传播。并告知原作者。

关于著作权

这个大家应该都了解吧。已获得内容授权的自然不用说,暂未获授权的至少要注明出处、作者,随后尽量与作者联系获得授权。如果被拒绝应及时删除。(我不太确定,似乎是这个意思:只有在著作权人追究时,才构成侵权。你要是不怕被追究,就转吧…………狠。)



下面是图片





























双腿夹着灵魂.
赶路匆忙忙.

TOP

看视频 上酷6网












双腿夹着灵魂.
赶路匆忙忙.

TOP

看视频 上酷6网
独立独家
今日VC

TOP

看视频 上酷6网
最后一张谁给我照的,怎么好像我没睡醒一样都!
加我的兄弟姐妹,如果有事请您直说,我现在工作比较忙,您越转弯着客气越耽搁时间,谢谢了,我没那么多说道,如果可以一定帮忙,如果不可以您再客气也没办法,^_^

TOP

看视频 上酷6网
导弹狼是不是在YY身边的美女啊
所以那样的造型?
色狼一条,美女勿扰!长期求购各网站T恤,有意者PM
色狼的博客 盐城社区,欢迎指正

TOP

看视频 上酷6网


首先看狼的造型,比较差,

再次苏姑娘的衣服也太帅了吧?狼没有K你?让你活着在总部生存下来!

我很怀疑啊!!!!


TOP

看视频 上酷6网
李俊慧胖了:)

TOP

看视频 上酷6网
呵呵。不懂法啊

TOP

看视频 上酷6网
学习了

TOP

看视频 上酷6网
太懂法就做不好网编了
呵呵 导弹狼每次都和美女照相  嫉妒死了
苏姑娘很有型
网编访谈用故事去战斗去学习去成长
本期:销售能转型做网络编辑吗?

TOP

看视频 上酷6网
 19 12
发新话题
版块跳转